口角開槍殺人 判賠4家屬862萬
2016/03/29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男子 劉華淡在KTV內因黃姓男子幫他代班載小姐領錢一事,與黃發生口角,竟持槍轟擊黃男身亡,新竹地院判決應賠償黃母262萬元,妻子與兒、女各200萬元,合計862萬元。
法官調查,104年6月11日凌晨4點多,劉華淡在新竹縣1家KTV與黃姓男子口角,持改造長槍朝黃男腹部射擊後逃離現場,經目擊者報警送醫,黃男仍不治。新竹地院依殺人罪判處劉華淡有期徒刑18年半,目前全案上訴高院中。
黃男過世後,留下母親、妻子與2名子女,至今傷痛難以平復,尤其黃母年已8旬,面對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 由於案發後劉男分毫未賠償,黃家訴請劉男分別賠償每人350萬元;劉華淡聲稱有心賠償,但無法認同賠償金額及計算方式。法官最後判決應共賠償86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