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南院BOT案 縣議會促停止
2016/03/26 08:00
指「博物館不等於旅館」
〔記者林宜樟/嘉縣報導〕嘉義縣議會副議長陳怡岳等仁昨天提案,要求縣府發函故宮博物院停止其南部分院「旅館及文化體驗設施BOT案」,陳怡岳表示,嘉縣提供七十公頃土地興建南院,但南院主體面積卻僅二十公頃,其餘為BOT案範圍,「博物館不等於旅館」,應立即停止;縣府回應,會站在縣民最有利的立場向故宮積極爭取;故宮則稱,一切依法辦理。
陳怡岳、議員蔡鼎三、姜梅紅及蔡瑋傑等人認為,南院規劃執行「旅館及文化體驗設施BOT案」,住宿、餐飲、休憩及文創展演全委外經營管理,有違博物館興建目的,昨在臨時會提出上述議案,經大會議決通過。
陳怡岳強調,縣府向台糖購地後無償提供故宮擘建南院,但BOT案將土地用來興建旅館等非博物館設施,從事商業行為,故宮收取開發權利金,理應與縣府共享或回饋地方,卻連基本的縣民免費入館參觀都未能同意,因此要求縣府發函促故宮停止BOT案,若故宮不停止,縣府應要求歸還BOT案使用範圍土地,並不得核發BOT案的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
故宮與廠商表示依法辦理
南院BOT案簽約廠商樺福集團表示,依照合約內容履約中,尊重縣議會所提出的相關要求,該公司依法依合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