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離婚婦詐已婚男 判吐回654萬

嘉義地院認為錢女因詐欺取得他人財物,判決須再返還林男654萬8100元。(資料照/彭博)

嘉義地院認為錢女因詐欺取得他人財物,判決須再返還林男654萬8100元。(資料照/彭博)

2016/02/18 06:00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已婚的60歲林姓工程師,在網路上的婚友社,認識離婚的52歲錢姓女子,錢女得知林男對她有好感,竟有計畫的設局詐財,2年多來陸續騙取林男661萬4100元,東窗事發後,只返還6萬6000元,林男提出民事告訴求償,嘉義地院認為錢女因詐欺取得他人財物,判決須再返還林男654萬8100元。

全案另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刑事部分,錢女因詐欺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0月定讞。

判決書指出,錢女自99年9月至101年6月,向林男佯稱待獲得前夫贍養費,即會清償借款,而陸續以「訴訟要求前夫支付贍養費」、「母親罹患癌症無醫藥費」、「父親去世沒錢埋葬」、「至中正大學攻讀碩士學位有拜訪教授製作論文等各項花費」、「欲擔任某醫院企劃部主任,需送禮給同事打通關係」等藉口詐財。

錢女與林男交往2年多,期間僅見面3次,林男對錢女的要求幾乎有求必應,陸續匯了142筆款項至錢女戶頭。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