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垃圾子車惹怨 花蓮市公所重新放回
2016/01/08 06:00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市清潔隊前廣場原放置兩部垃圾子車,因長期遭不肖業者傾倒事業廢棄物,加上少數人未做好垃圾分類,一日起已禁止民眾丟棄,強制落實「垃圾不落地」,由於新政策實施不到一週,卻引發市民反彈「不便民」,公所昨天緊急與民代協商,決議一連三天重新放回子車、下週一公告改善方案。
「撤掉」垃圾子車新政策,才剛上路不到七天,就有市民向民代反應「垃圾要倒哪裡?」部分民眾因工作等不便因素,無法配合垃圾車時間,只好利用夜間,親自將垃圾丟入放置在清潔隊前的子車內。
清潔隊長劉進成說,自去年七月一日起,垃圾子車一週放置五天,每晚平均托運八至九次,因長期被不法業者傾倒廢棄物,更發現內有廚餘及回收類,屢遭宜蘭利澤焚化廠退運。
他強調,退運後的垃圾,僅能運回花蓮市掩埋,造成垃圾場覆土已明顯高過海平面,導致廢棄物常會隨著雨水及泥土流入大海,造成環境二次汙染,幾經考量及半年宣導,才會決議於元月一日開始停放子車。
花蓮市公所昨日與多名代表緊急召開會議,參酌各方意見,並和清潔隊達成初步共識,決定從七至九日間,先將垃圾子車放回清潔隊,開放民眾晚間九時至十二時傾倒垃圾,經研擬更周全的配套措施後,下週一公告改善方案。
主任秘書陳志強說,垃圾子車恐傾向減少放置天數及時間調整,亦或加強稽查人員、擺放不同容器供民眾分類丟棄,及施行門禁管理等政策,希望能符合市民需求、解決不便,但也呼籲大家一起做好垃圾分類,維持環境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