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回饋金列收入 市民批荒謬
三芝區公所複查某獨居市民低收入戶資格,竟將核電回饋金列收入。(彭博)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六十五歲獨居市民去年甫搬遷至三芝區,領有「一款低收入戶」生活費補助,後來因為居住期滿一年,成為核一廠回饋金的被發放者,今年十月到十二月,三芝區公所複查低收入戶資格,以該居民領取核一廠回饋金為由,擬降為「二款低收入戶」。該位市民認為,核一廠回饋金列入收入相當荒謬。社會局指出,首次碰上這樣案例,已經去文衛生福利部釐清爭議。
以新北市來說,「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一萬一千五百元;「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補助五千九百元。該名市民說,去年七月搬到三芝區,審核通過具備一款資格,收入為零,今年開始複查明年資格時,因為核一廠回饋金,擬被改為二款,「這都是政府的補助,怎麼能算是收入。」該名市民說,就他目前領到的核一廠回饋金平均十二個月下來,是一○六元。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長陳嘉興表示,「一款低收入戶」資格為沒有子女、沒有資產和沒有收入等條件,今年度在進行複查時,發現該名市民因為居住核一廠回饋金區域範圍內滿一年,所以有回饋金入帳,究竟是否算收入,已去文請示中央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