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4年嘿咻2次 難復合夫訴離判准
2015/12/15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梁姓男子婚後出資讓黃姓妻子經營知名連鎖超商及牛排館,卻因帳目不清,導致夫妻關係失和,最後走上分居一途,丈夫不滿妻子多年不聞不問,結婚4年僅行房過2次,無視他對性生活的合理需求,難以期待夫妻有復合之日,於是訴請離婚。黃女未在法院審理期間到庭辯護,法官認為雙方婚姻基礎已經破裂,准予梁男訴離請求。
為錢鬧家暴 分居又興訟
梁男向法官表示,他和黃女於93年結婚後,因超商及餐館盈餘分配問題與其他股東交惡,並導致夫妻關係失和,雙方不再親密,最後在97年間走上分居一途。他正值壯年有性需求,但和黃女結婚以來,只行房過2次,至今沒有子女,黃女搬離住處後,對他不曾聞問,令他心灰意冷,夫妻關係名存實亡,決定結束這段婚姻。
法官查知原本擔任教職的梁男,陸續出資上千萬元讓妻子經營生意,後來卻為了查帳問題鬧出家暴案,梁、黃2人分居期間因感情及財務問題多次興訟,梁男也因此丟了教職,積怨已深,婚姻關係嚴重裂痕難以彌平,長期分居致無從進行實質婚姻生活,客觀上認定難有復合可能,依法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