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為繳罰金搶超商單親爸判9年6月

    2015/12/01 06:00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新北市35歲李姓男子為繳納6萬元酒駕罰金,今年5月間持刀、槍到新竹、桃園、宜蘭犯下超商強盜及竊車案,大費周章籌得5萬多元,還不夠繳罰金就在桃園落網,案經檢方起訴,新竹地院依攜帶凶器強盜等罪判刑9年6月。

    法官調查,李男有竊盜、毒品、公共危險等多項前科,今年初在桃園因酒駕被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他為籌錢繳罰金,竟在5月18日前往新竹縣湖口鄉,隨機尋找只有一人顧店的便利超商為目標,先佯裝購買遊戲點數卡,再向店員假稱要買洋菸、洋酒,店員不疑有他準備結帳,李男從右側口袋亮出改造手槍,威脅店員交出錢與遊戲點數卡。

    嚇傻的店員當場不敢動彈,李男隨後又從購物袋掏出西瓜刀敲打櫃台,恫稱「拿來」、「要不要拿來」、「拿來沒你的事」、「還有你裡面的錢」,最後得手遊戲點數卡3張(價值9000元)、現金2萬9000元,洋菸1條、洋酒1瓶,共價值3萬9000多元,隨後開贓車逃逸。

    兩天後,李男又開著贓車前往宜蘭作案,也是鎖定只有一人顧店的便利超商行搶,見店員不從,還作勢拉手槍滑套,故意讓子彈彈出,藉以恐嚇,最後得手2萬8000多元後逃逸。新竹警方過濾監視器畫面,11月29日掌握李男行蹤,在桃園友人住處將他逮捕。

    法官審理時,李男坦承犯案,供稱由於去年喪偶,從事水泥工作又不順遂,經濟來源斷斷續續,加上還有2名幼子須扶養,在心力交瘁下為繳清罰金以免入監服刑,一時糊塗犯罪。

    李男說,他行搶時都和店員保有一定距離,並無攻擊意圖,事後也都和被害人和解,有悔悟之心。但法官認為李男犯案時為35歲,年輕力壯、四肢健全卻行搶,對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威脅,重判9年6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