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亂象》學者:短期納牌 長期開罰
2015/11/22 06:00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自行車任意停放、影響交通動線的亂象時有所聞,前台北市交通局長、淡江大學運管系副教授羅孝賢坦言,自行車逐漸成為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政府短期上需思考自行車納牌管理,同時從長計議違停依法開罰,「執法就是社會秩序的建立」。
其實,民國六十年,自行車也有車牌,更比照汽機車課稅,但政府遭質疑「搶錢」,因而取消牌照。相較台灣,日本嚴格管理自行車,制定「自行車安全利用五原則」,騎乘人車共用的人行道、未靠左行駛、違停及夜間行車無車燈等,都要開罰。
羅孝賢說,台灣政府執法幾乎都會規劃勸導期與宣導期,讓民眾充分了解政策,雖看似「人性化」,卻可能「養大胃口」;他舉例,免費改為收錢,民眾就會有「被剝奪感」,許多政策因此推動困難,甚至不了了之。
「執法就是社會秩序的建立」,羅孝賢說,北市府拖吊違停自行車,民眾還得花時間牽車,其實略有嚇阻效果;他建議,短期上需思考自行車納牌管理,確實掌握車主,並從長計議依法開罰。他說,自行車以往數量少,騎乘無須考照,關心政策、交通法規的人相對較少,若未加以管理,恐成為都市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