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停騎樓人行道惹議 市府︰先供給再管理
交通局長王義川與立委黃國書、議員江肇國會勘騎樓全面禁停機車,里長投訴開單如何解決。(記者蔡淑媛攝)
〔記者蔡淑媛、張菁雅/台中報導〕市府上週三宣佈騎樓、人行道全面禁停機踏車,廢止前市府在一百年公告可在四或三公尺寬走道停車,引發機車族恐慌,民怨四起,交通局長王義川昨日澄清,前市府公告與中央法令牴觸,未來針對嚴重違規處將先勸導,待機車停車位規劃完善後,再與地方協商執行取締細節。昨天交通局長在民代要求下會勘台灣大道騎樓,澄清是宣導代替取締,先提供停車位、再管理,待配套措施完備才執行取締,目前僅開勸導單。
前市府在一百年公佈寬度四公尺以上的騎樓或三公尺以上的人行道可停放機車、腳踏車,彌足停車位不足的問題,市府在十月卅日發佈公告廢止,公文發佈後在網路瘋傳,興起市府將全面嚴格取締的傳聞,立委黃國書批此事攸關全市機車族,市府事前未協調、未宣導,無預警發佈公告,機車族措手不及,引發恐慌。
黃國書和市議員江肇國昨邀交通局長王義川會勘中區台灣大道騎樓,市民無處停放機車,騎樓仍停滿整排機車,但騎樓夠寬,行人暢行無阻,黃國書更指中區都是騎樓式店家,市府未規劃停車空間也沒任何配套措施就發佈禁停令,店家無法做生意。
議員︰機車停車格 明顯供不應求
市議員江肇國也說,市府機車停車格目前有五萬六千多格,但台中市機車領牌數量將近一六五萬輛,明顯供不應求,中西區更是一位難求,市民是被迫停機車在人行道及騎樓。
王義川解釋,前市府一百年發出公告騎樓與人行道可停車,不但牴觸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也讓市民誤認所有的騎樓與人行道都可停車,造成警方取締困難及眾多民眾申訴案件。
交通局︰路邊機車格停滿 則不會取締
王義川強調,廢止前市府公告後,市府將「先供給再管理」,並加強宣導,若路邊機車停車格已停滿,停在騎樓、人行道的機車,市府不會取締,但若明顯妨礙行人通行,警方會先貼勸導單,請民眾另覓停車處,而市府也會加劃停車格,同時加強大眾運輸服務。
另外,如果路邊機車格使用率低,附近的騎樓、人行道卻停滿機車,市府也會貼勸導單,請騎士將機車停在停車格。
王義川表示,待機車停車位與公車路線規劃完善,再與地方協商執行相關細節,未來可能塗銷部分汽車停車格做機車格,汽車則移往路外(停車場)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