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業廢棄物 清運費調漲
向上市場日前就被清運業者要求漲價,議員江肇國(見圖)和立委黃國書介入協調、拿出市場不在調漲範圍證明,才讓業者收手。(資料照)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環保局修正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代清除處理收費標準,一般事業廢棄物若轉運至外縣市,每公噸將調漲至二千八百元,一般廢棄物仍維持二千元。該收費標準昨日經市議會法規委員會通過備查,但議員質疑環保局宣傳不夠,讓不肖業者趁機提高一般廢棄物收費,環保局則承諾一週內完成稽查業者與社區大樓的清運契約。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台中市廢棄物收運量已經超過三座焚化爐的處理量,因此台中市焚化爐將優先處理一般廢棄物,行有餘力才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部分一般事業廢棄物必須轉運至外縣市,基於反映成本及使用者付費原則,而修正收費標準。
家戶垃圾處理費 維持每公噸二千元
依據原收費標準,一般事業廢棄物代處理費為每公噸二千元,若轉運至外縣市,每公噸漲為二千八百元,若由台中市焚化爐處理則為二二二五元。環保局也強調,一般廢棄物即家戶垃圾,處理費仍為二千元。
議員江肇國表示,除了家戶垃圾,市場、賣場、百貨公司的垃圾都屬於一般廢棄物,但一般民眾會搞不清楚,向上市場日前就被清運業者要求漲價,他和立委黃國書介入協調,拿出廢棄物的定義,證明市場垃圾不在調漲範圍,才讓業者收手,這件事凸顯環保局宣傳不夠。
議員謝志忠也說,環保局不能只通知清運業者,對於社區大樓必須負起告知責任,讓社區大樓清楚得知一般廢棄物並未漲價。
江肇國同時要求環保局稽查業者與社區大樓的清運契約,確實了解是否有業者惡意漲價,洪正中承諾一週內提出稽查報告。
至於被調漲收費的台中工業區廠商表示,從二千元漲到二千八百元,等於一口氣漲了四成,有些一般事業廢棄物因為燃點較高,清運公司的收費還更高,除了價格問題外,由於每家業者能清運的量都被環保局限制,即使廠商想換清運業者也換不了,所以業者可說是吃定廠商,而對廠商來說,如果不收垃圾更麻煩,也只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