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村長發「同居證明」 因案通緝落網
2015/08/12 06:00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湖口鄉一名曾任村長的陳姓男子,自一○○年當選村長後,竟利用村長名義胡作非為,還假造「同居證明」,因詐欺案被通緝;湖鏡派出所昨凌晨巡邏時,見準備搭乘計程車的他,疑因作賊心虛神情有異,立即攔車盤查而逮獲。
警方調查,陳姓男子擔任村長期間,疑假借村長名義四處招搖撞騙,觸犯詐欺、侵占、偽造文書、妨害性自主及貪污治罪條例等多案;其中,他疑似順應村民請求協調男女關係,竟異想天開為村民開立「同居證明」,令警方傻眼。
竹北分局表示,已離異的陳姓男子,疑因與人有金錢糾紛,在被新竹地檢署發布詐欺通緝後,帶著小孩躲到彰化,在市場賣魚為生。
昨天陳男因要事返回新竹縣湖口鄉,在台一線八德路一段招攬計程車,準備搭車南下彰化時,疑似因看到巡邏警車而面露慌張神情,所長古子毅查覺有異,立即驅車將行駛中的計程車攔下,盤查其身分,但陳男起初支吾其詞,交代不清,經帶回警所調查,才發現原來他是通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