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突襲嘉縣文觀局〉私藏贈品?局長:自己買的
2015/06/05 06:00
〔記者林宜樟/太保報導〕嘉義縣議會定期會昨天縣政總質詢,各局處首長列席備詢之際,縣議員詹琬蓁「突襲」文化觀光局長室,發現許多字畫、燈飾等,質疑局長吳芳銘私藏公務來往獲贈的藝術品;吳受訪說,局長室內字畫、燈飾等,多是他購買放置,並非公物,議員如有疑慮,歡迎提出證據檢舉。
詹琬蓁說,文觀局常到其他縣市、國外參訪博物館、美術館等藝文單位,理應有相互餽贈或他人捐贈的藝術品,應列冊保管,不可發生藝術品要送文觀局,結果不列入財產登記,變成私人物品。
詹琬蓁前天要求文觀局提供受贈藝術品清單,卻收到梅嶺美術館的館藏清單,昨早她到局內各科室及倉庫追查,發現一些文觀局製作的文創品及待送的禮品等,局長室內則有字畫。
文觀局秘書于秉儀現場說明,若收到貴重藝術品,會置於梅嶺美術館列冊收藏,局內無此類物品;詹質疑,梅嶺美術館館藏少有近年收受藝術品,難道頻繁參訪,都無人捐贈?
吳芳銘事後回應,近年參訪交流所收禮品大多是伴手禮、書籍,無昂貴的藝術品,只有他人捐贈的一件吳梅嶺的畫像尚待鑑價,局長室內物品的多是他自購,另有一幅字畫是副局長徐振能買來贈送給他的,跟公務交流無關。
縣府政風處長李鐵橋表示,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收到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價值五百元以上,須報政風單位登錄建檔;若屬公務禮儀部分,不在此限,參訪互動所獲得的禮品,若確定贈與私人則屬私物,若贈與對象為機關,各局處自行列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