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蓋新樓 秀林公所拒釋地
2015/05/19 08:00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秀林鄉太魯閣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預計四年內完工,由於興建預定地上還有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洛韶工務段辦公室,雙方掀起用地爭議,建物、地權相互牽制,造成文化園區發展困難,洛韶工務段辦公大樓興建工程也因此「暫時擱置!」
公所收回機關用地 不再移撥
秀林鄉為發展整體太魯閣族文化產業園區,將循法收回早期曾撥用給公路總局的機關用地,並決議不再移撥任何土地;但目前洛韶工務段興建辦公大樓,建蔽率法定空地範圍不足,若是秀林鄉公所不贊成撥用土地,便無法移交現有臨時辦公室的建物產權,協助公所進行整體園區規劃。
鄉公所表示,文化產業園區受到當地居民重視,為考量發展規劃,已多次會勘協商,希望能夠收回原住民保留地,並變更為產業專區,不再撥用文化發展精華地段,保有專區的完整性。
洛韶工務段長傅立祥表示,新建辦公大樓主要作為機具調度及緊急應變救災使用,有坪數上的考量,由於位處山區不適合蓋高樓,因此需要較寬大的空間面積,自然建蔽率就會增加。
洛韶工務段︰舊辦公室難遷移
他說,若不能順利申請原土地撥用,只能更改大樓設計圖,如此便會縮減土地空間,造成原有辦公室無法遷移,導致回到問題原點,土地、建物互相牽制。
秀林鄉民代表胡孝民表示,已要求公所緊守鄉內精華地段,嚴正循法收回通過行政程序的土地撥用,並不得再開放任何申請,期望能夠留給鄉內一個完整的文化空間用地。
傅立祥指出,尊重地方民意,但還是希望公所能夠依法延續政策,協助撥用部分土地,未來建物將會依整體文化園區的設計考量,採取綠建築工法,融合太魯閣族傳統文化元素,並提供廣場作為社區居民休憩使用,企盼解決問題、創造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