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掛纜免費 議員爆郝黑箱圖利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下水道免費使用25年 整整少收15億元
〔記者盧姮倩、何世昌/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推動「新十大建設之一」的光纖到府政策,由「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智光)」拿下二十五年經營權,但北市議員林世宗昨踢爆,台智光大股東台通光電的股東之一,即是國民黨主席、新北市長朱立倫岳父高育仁家族所有的「育華投資開發公司」,郝市府不僅公然違法,讓業者免費使用雨水下水道附掛纜線,整整少收十五億元,卻只讓業者繳交約滿可退回的六千萬元保證金,且故意設定高門檻,讓業者不需支付權利金,質疑又一樁郝市府的「黑箱交易」。
資訊局:業者須負擔工程費 市府沒出錢
對此,資訊局專委鄭信一表示,一九九九年推動光纖到府,歷經六次流標,廠商投標意願低,後來重新修正權利金比例,讓業者免費使用雨水下水道附掛纜線,以吸引業者投資,但業者須負擔工程費;招標過程、契約內容均依法辦理,並由市長專簽執行,市府沒有出到一毛錢。
水利處長陳世浩說,依規定,暫掛、附設纜線,須繳交使用費及保證金,台智光有依規定繳交保證金,但沒收使用費;政風處主秘林惠琴表示將進行了解。
台智光只繳保證金 其他業者須繳使用費
林世宗昨指出,郝市府與台智光簽下二十五年合約,明訂營業額達十五億元以上才開始收取○.五%、約七百五十萬元權利金,換言之,若台智光營業額不到十五億元,市府一毛錢都拿不到,且台智光可免費使用雨水下水道,卻只需繳六千萬元保證金。
林世宗指出,依「台北市下水道橋樑隧道附掛纜線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業者於下水道附掛纜線,必須繳納使用費,目前雨水下水道總長度約五百二十二萬公尺,若依光纖到府的覆蓋率八十%、每公尺每月收一.二元計算,市府二十五年可收十五億元以上的使用費,讓業者免費使用的合約,已違反自治條例,郝市府竟無視法律,讓利給財團。
朱立倫岳父、郭台銘有持股 林世宗籲徹查
林世宗調閱資料發現,台智光的大股東台通光電持有五十四%股份、鴻揚創投二十八%,其中,台通光電股東之一,即是朱立倫岳父高育仁家族百分之百持股的「育華投資開發公司」,另一個鴻揚創投背後藏鏡人就是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痛批郝簽訂不平等條約,出賣市府、圖利財團,籲柯市府徹查。
郝圖利朱?新北市府發言人:無法評論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針對台北市議員林世宗批評前北市長郝龍斌疑似圖利新北市長朱立倫。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芥佑表示,目前沒有收到相關資訊,無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