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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放音樂吵鄰 九成住戶趕他走

2015/04/11 08:0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一棟兩百四十戶的高級大樓社區,因住戶謝姓男子兩年來不時半夜大聲放送音樂,管委會屢勸不聽,估計音樂影響作息超過六十次,通報1999市民熱線超過十次,請警方處理超過廿次,經所有權人大會近九成四住戶同意,向法院訴請強制驅離,高雄地院判決謝男須強制遷離,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被告謝男沒有出庭辯護,記者前往該社區訪問,管理森嚴無法進入,管委會則低調拒訪,也未遇到被告謝姓住戶,無法得知雙方對判決的看法;記者追蹤環保局於一○二年十一月間稽查紀錄,確認被告有播放音樂情事,測得平均音量約五十六.五分貝,未逾第三類日間擴音器管制標準八十分貝,屬警方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上的裁量。

管委會控告謝男自前年十一月起,經常於自宅屋內發出警報聲響、音樂聲,聲音極大,已嚴重影響其他住戶作息,管委會、住戶曾多次試圖溝通,他卻不接對講機、不出面,拖了一個月後,才出面同意將音樂關小,不料,去年一月十一日深夜起,謝又故態復萌,屋內不時傳出高分貝的音樂聲,嚴重擾人清夢,也寄存證信函要求降低音量,仍告無效,鄰居既憤怒又無奈。

地院判決 謝男須強制遷離

管委會於去年六月廿八日召開第五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對謝男訴請強制遷離之訴,當時出席人數計一百九十三戶(占區分所有權人比例八十.四二%),經出席戶數的一百八十一戶同意(占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比例九十三.八%),法官查證派出所、環保局、保全、住戶等人,確認謝男有妨害鄰居安寧,而且三個月內仍不改善,判准管委會強制被告遷離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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