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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慶新職啖燒酒雞 婦酒駕工作飛了

    2015/03/16 08:00

    開心考取照服員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邱姓婦女考取照服員工作,和友人吃燒酒雞慶祝,結果酒駕擦撞小貨車;邱婦自100年起,每年騎機車酒駕都被抓,沒錢易科罰金均選擇入監服刑,去年6月好不容易下定決心戒酒,並考取照服員,但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此次判處7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邱婦不服提上訴遭駁回,到手飯碗不翼而飛。

    「可以再給我一次機會嗎?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工作。」4年4次酒駕被抓,邱婦驚恐丟工作,當庭請求法官從輕發落,再給予自新機會,但法官審酌邱婦自民國100年起,每年騎機車酒駕都被抓,分別被判處2、4、5月徒刑,礙於家計困窘,均選擇入監服刑,不見悔意。

    擦撞貨車判7月

    去年6月間,邱婦刑滿出獄,決心痛改前非戒酒,報名參加台東縣衛生局照服員訓練,如願通過考試取得證照,隨即在醫院找到工作,高興邀約朋友吃燒酒雞慶祝,餐敘結束後,還為了避免酒氣殘留重蹈覆徹,刻意休息片刻才騎機車返家,未料卻不慎擦撞小貨車,摔傷及被強制接受酒測,酒測值恰巧0.25毫克,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台東地院審結認為邱婦4年內連4犯,判處7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邱婦不服上訴二審,自辯僅吃了燒酒雞,且休息一段時間才回去,卻因不小心撞到小貨車就被判7月,不但不得易科罰金,工作也沒了,但法官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均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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