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二次棄養寵物 新北市議員促訂規範
2015/03/05 08:00
〔記者林郁姍/新北報導〕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擬於月底推出棄養規費,民眾繳交兩千四百元就可將動物移轉給動保處收容。擔憂收容所動物暴增,市議員劉美芳直指是錯誤的政策,「乾脆不要推行」,她並要求應對二次棄養做出規範,避免有人一時興起,養寵物又丟寵物再養寵物。
劉美芳質疑,兩千四百元的規費不足以養一隻動物,單單預防針、清潔和管理人力等費用就不夠支付,只會導致大量撲殺。劉美芳指出,市府一方面鼓勵領養,卻又推出棄養規費,根本是變相鼓勵棄養、自相矛盾,應從源頭管制,重罰私下販售或繁殖的不肖商人。劉美芳也擔憂,棄養變成一種反教材,讓孩童有一種花錢就能丟棄的錯覺,對生命不夠尊重。
目前動保處研擬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規費可全免,未植入晶片者,規費提高至三千,動保處處長陳淵泉表示,規範仍在草擬,規費上路時間也未確定。
陳淵泉強調,規費是為了幫助無力負擔寵物飼養的家庭有一個收容平台,也有自信幫收容動物找到認養人,且棄養人資料會建檔,絕不容許二次棄養,並與台大獸醫系合作,預計下星期開始為收容動物結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