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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各說各話 情人節前起訴

2015/02/15 08:0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你情我願或是性侵?男女雙方各說各話,惟因男方所稱的介紹人不願出面,而有中度智障女子堅持被性侵,且身上有擦傷,下體也有撕裂傷,南投檢方在情人節前對53歲岳姓男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名起訴。

南投縣53歲的岳姓男子,是在去年8月下旬,與1名30歲的中度智障女子「小玲」(化名),約在台中火車站附近碰面。「小玲」由前男友陳姓男子載來,陳姓男子也受岳某之託,以1000元代價載岳某和小玲回南投縣集集鎮岳某的家。

小玲在岳某家待了1晚,隔日即被帶往某1間小旅館再待2天,兩人連3晚發生性關係,第4天小玲自己搭車離開,返家後向母親哭訴在岳某家被其以強暴手段性侵3次。小玲母親於是帶著她到醫院驗傷,並採集分泌物,之後向警方報案,控告岳某性侵。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曾分別開庭訊問雙方細節,岳某堅持兩人發生性關係完全是「你情我願」,且小玲是由1個男性友人介紹認識。岳某說,去年8月下旬小玲是要去他家當傭人打掃,但為何打掃變上床則說不清楚。檢方後來也傳喚岳某口中介紹他與小玲認識的男子,惟該男子拒不出面。

小玲則在庭上堅稱是岳某使用蠻力對她性侵,即使她用手推開或大聲說「不」,岳某仍對他性侵。檢察官後來看驗傷報告,發現小玲下體有撕裂傷,且分泌物DNA與岳某吻合,頸子上有吻痕,及小玲能說出岳某身上特徵,情人節前對岳某以加重強制性交罪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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