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墊付案送議會審議 台南府會解讀不一

議長李全教籲請市長賴清德到議會專題報告。(記者洪瑞琴攝)

議長李全教籲請市長賴清德到議會專題報告。(記者洪瑞琴攝)

2015/01/15 08: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對於市長賴清德日前表示墊付案送市議會審議,非三讀議案,市議會昨日表示,議事規則對墊付案處理有一定程序,休會時由委員會召集人及議長簽名再提大會追認。

市府認為,依議事規則,向大會宣讀後,如無異議即通過,甚至議會休會時只要由委員會召集人及議長簽名即可。

不過,議會昨日指出,市府提送墊付案給議會審議,主要根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辦理,墊付案應專案送交議會審議通過,始得支用。

議會表示,受理市府墊付款提案後,均依議事規則所訂程序辦理,且內政部九十四年及前行政院主計處九十五年函示墊付,僅是時效上不及因應時的權宜措施,墊付案應比照審查預算案方式辦理。

議會指出,議會休會期間,墊付案由委員會召集人及議長簽名再提大會追認,只是議會第一屆政黨協商處理原則,並非唯一處理常規,內政部八十四年函示經大會授權在休會期間可由議長裁示,自可由議長本於權責決定。

因此議會認為,墊付款審議仍應回歸常規,無論開會或休會期間之墊付案,由委員會審查通過再簽請議長交由大會討論決議,係遵照內政部及前行政院主計處函示處理方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