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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觀點》州廳活化 新市長可別拖四年

2014/12/11 08:00

記者唐在馨/特稿

民國九十三年,市議會通過「新市政中心特別預算」,也意味著,原本是市府主要辦公大樓的台中州廳,面臨著未來何去何從的課題,但可惜,十年後,州廳感覺變成一個「克難辦公室」,該有的區域規劃、再造繁榮,將考驗接任市長林佳龍的能力。

市長胡志強原本規劃的台中州廳,要做的是「古蹟旅館」,徵求民間投資,胡志強曾親自到香港辦招商,市府也組團到新加坡考察過古蹟旅館,合併後的第一次市長施政報告,也成為重點項目。

可惜的是,四年後,這項都更案二次流標,在政權即將交替之際,都發局決定「請文化局先做古蹟修復,再論其他」,換言之,整個台中州廳及附屬建築群的未來定位及何去何從,責任,已丟在林佳龍的手中。

由林佳龍目前的回答看來,他要先成立再生委員會、訂定自治條例、再成立公司、然後才能將州廳的都更納入,問題是,「古蹟修復要不要馬上開始編預算做」?「現在臨時性的都發局、環保局,乃至在舊議會上班的交通局,辦公大樓要不要重新通盤規劃」?

胡志強市長的執政經驗告訴我們,「四年的時間一晃即過」,如果四年後,台中州廳還在「規劃、訂條例、設公司、做規劃…」等流程,那州廳活化蹉跎的責任,就不會在胡志強,而是在林佳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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