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園前鄉代會主席游象經遭殺害》家屬求償 3嫌判賠1080萬
2014/10/19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大園鄉前鄉代會主席游象經,2年前在自宅遭闖入行竊的林順清、葉文苑、張錦川殺害,3人被依強盜致死罪判處16至17年不等徒刑,最高法院今年8月駁回上訴定讞;被害人家屬另提民事賠償,桃園地院民庭前天判處3人須賠償1080萬元。
前年9月26日凌晨3點多,游象經在住家遭3名闖入的歹徒殺害,因前鄉代會主席身分一度引發外界揣測,警方循線查出是離職員警葉文苑,夥同林順清、張錦川犯案;葉犯案後一度逃往中國,仍被捕押解返台。
警方查出,3人因得知游宅有值錢物品,先翻牆潛入游宅後剪斷監視器,再破壞廚房窗戶、進入屋內搜刮財物。但睡夢中的游象經被吵雜聲驚醒,查看時被3人壓制在地,以重物敲擊頭部、並以膠帶綑綁手腳,在另個房間的游妻也被綑綁,被恐嚇:「不可亂叫,否則殺了妳!」游後來因呼吸性休克昏死,3人為他急救無效,慌張搜刮財物後離去。
高院依強盜致死罪判處葉文苑17年徒刑,林順清16年6個月、張錦川16年,3人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8月被駁回,全案定讞。
游妻說,她目睹歹徒3人對丈夫的惡行,心中陰影至今仍揮之不去,丈夫橫死更讓她頓失依靠,她與3個兒子向3名歹徒求償共1900萬元;3人聽到求償金額,在法庭上直說:「賠不起!」桃園地院民事庭最後判決3人須連帶賠償游妻及3子共10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