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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報棄嬰被領養 打官司討兒子

2006/07/08 06:00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一名黃姓男子兩年前謊報自己的新生男嬰是棄嬰,該「棄嬰」經過認養程序已有人收養,還經過3個月試養,法院也準備判定,沒想到黃男卻跳出來自白當年是謊報,想要回小孩的撫養權,然而領養人也不願放棄,雙方打官司中,這樣的案例連社工人員都直稱少見。

據了解,這起爭奪撫養權案起因於民國93年8月間,一名女子與黃姓男子未婚生子,由於黃男家人不願接納該名女子,黃男在無法處理新生男嬰下,向警方謊報拾獲棄嬰,桃園縣政府社會局接獲警方通知後介入處理。

社會局除把男嬰安置社服機構,也通知警方協尋父母,在協尋6個月後都無人出面認領,遂交由社服機構作收養人的媒合,去年底找到一對陳姓夫婦願意領養,並試養了3個月,陳姓夫婦不但寫了心得報告,也相當喜歡這個小孩,社工也認為陳姓夫婦相當適合領養。

就在今年初地方法院開過庭後正準備裁定確定陳姓夫婦可以合法領養小孩之時,沒想到黃男卻跳出來,堅稱小孩子是他的親生小孩,2年前是他謊報小孩是棄嬰,希望能自己扶養小孩。

雖然黃男自稱是小孩親生父親,但陳姓夫婦也不願放棄即將可以領養的小孩,就在雙方各自堅持下,只好打官司交由法院來決定小孩誰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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