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楊路口標誌17字 挨批要煞車看嗎?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有嘉義市民投訴,市區常見一個路口設有多個道路交通指示標誌,卻因前後位置重疊,或被樹蔭、招牌及廟宇營寨擋住,未行駛到路口前,根本「看無」;有議員反映,標誌的主語多達十七個字,要民眾如何在車輛行進數秒內,既注意前方車況,又看清楚內容?痛斥相關單位設置、管理不當。
指示牌、路名牌互擋 市府將改善
嘉市交通觀光處長鄭君健回應,可能還有公路等單位設置的標誌,加上部分標誌是以前所設,已派員查看、了解設牌單位,如有民眾所述情形,將協調整合或移設改善。
交觀處交通行政科長盧本能表示,設置交通標誌時會在號誌燈上整合,但部分路口包含路名指示牌及監視器,空間會不足,須在附近路燈或另設桿放置,可能部分標誌的距離太近,造成重疊、遮擋情形。
實勘民眾反映的地點,如中山路、永和街口,垂楊國小的指示牌,就擋住後方「直行機慢車請行駛中間車道」標誌;興業東路及吳鳳南路口,有交流道指示牌與道路名牌位置重疊,前方還有凸出的店招,自東往西行的汽機車若未開近路口,根本看不清楚;民生北路的重型機車禁止右轉標誌,設在三輪以上車輛禁止右轉標誌前,遮擋後方圖示,等於無效用。
八至十字為宜 專家:一桿勿超過3牌
市議員蔡文旭表示,垂楊路、永和街口還有交通標誌長達十七個字,難道要民眾煞車看嗎?應該要一目了然、簡單好讀,考量騎士、汽車駕駛人的立場整合設置。
賴姓交通工程專家說,若以市區限速五十公里而言,行車時每秒約移動十五公尺,駕駛看到標誌後煞車的反應時間約八秒,所以標誌的字數不能過多、不能太近,否則不易閱讀,反而造成行車危險,建議牌面八到十字為宜,一桿不要超過三個牌面,市容、視覺才不會太雜亂,落實「安心」、「安全」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