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隨身碟盜個資 管理員判拘50天
2014/06/30 08:0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隨身碟借他人使用要小心!台中市的陳姓男子向林姓女子借用隨身碟暫存資料,使用後返還,但將隨身碟中林女之杜姓男友的身分證電子檔一併下載。事後,因杜男欠錢不還,陳男以LINE將其身分證電子檔傳給林女,並以此為要脅。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處陳男拘役50日。
判決書指出,陳男在台中市一棟公寓大樓擔任管理員,熟識該大樓的林女和杜男。前年6月間,陳男因電腦重灌必須將重要資料備分,向林女借用隨身碟暫存資料,發現裡面有杜男的身分證電子檔,將其一併下載。
事後,杜男因積欠陳男4000元不還,陳男心生不滿,即以LINE將其身分證電子檔傳給林女,表明要提告,杜男得知身分證檔案遭非法下載,不滿陳男竊取,立刻提出告訴,檢方偵辦後,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陳男辯稱是在複製檔案時,不小心將杜男的身分證電子檔一併下載,但法官認為已涉及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處陳男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