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停車場收費不一 市府限1週內改正
2013/11/06 06:00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市議員戴寧昨質詢指出,大雅路目前有三座公有停車場,都由市府委外經營,卻出現一次二十元、一小時三十元及一次三十元,三種不同的價格;依簽約規定上限是一小時二十元,顯然有廠商違約。市府交通處表示,其中兩座停車場是同一家業者經營,另一座停車場還未啟用,已行文要求違約廠商一週內改正,否則將開罰兩萬元。
戴寧說,大雅路有大雅、蘭停七、停十四共三座公有停車場,大雅停車場收費是一次二十元,不限小時,因沒有停車位顯示,曾有民眾投入二十元入場,卻找不到停車位,又開出場。最近剛啟用的蘭停七,收費每次三十元,不限時數,停十四收費每小時三十元。三座公有停車場收費都不一樣,合約規定,一小時不得超過二十元,包商顯有違約情況。
交通處交通工程科長盧本能說,蘭停七、停十四兩座停車場,九月由倡鈺科技工業得標營運,停十四尚未啟用,蘭停七已收費營運,依簽約規定上限是一小時二十元,市府已行文通知業者,限期一週改善;大雅停車場業者也說,會加裝停車位顯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