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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特區限開發 新北五區盼鬆綁

台北水源特定區嚴格限制地方開發行為,原居民深以為苦。(記者翁聿煌攝)

台北水源特定區嚴格限制地方開發行為,原居民深以為苦。(記者翁聿煌攝)

2013/11/01 08:0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昨天在新店區召開座談會,特定區居民群情激憤,強調大台北居民能享受優質水源,是新店、烏來、石碇、坪林與雙溪五區居民長期忍受都市計畫法與自來水法雙重管制,嚴格限制開發後的犧牲代價,要求政府提高補償回饋並適度放寬開發管制。

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局長陳肇成表示,非常了解特定區居民的不便與痛苦,所以辦理座談會廣徵民意,供中央主管機關參考,將試辦「租用受限民眾土地及導入碳交易」觀念,提供居民更多的實質補償。

政府保護翡翠水庫水源區,民國七十三年依都市計畫法劃設上游南勢溪、北勢溪流域及新北市五處行政區為「台北水源特定區」,也就是「新店溪青潭水質水量保護區」,全區共計七百一十七平方公里,受到都計法與自來水法的雙重規範,比一般水源保護區的限制開發更嚴格。

市議員陳永福指責說,近三十年的嚴格限制,造成新店、烏來、石碇、坪林與雙溪五區的開發受限,水源區五萬七千多名民眾的居住與生存權益都大受影響,房舍不得整建擴大,等於限制不能多生小孩,回饋金的一半要做為綠美化及水土保持經費,民眾拿不到足夠、實質的補償,等於是場騙局,他建議將水利署的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併入新北市政府,才有利溝通協調,爭取居民的權益。

還我自由發展權

新北市「水源政策與居民權益維護促進會」常務理事黃萬益表示,水源區居民長期遭受不合理管制,雖然時代、環境銳變,但政府的愚民政策從未改變,居民寧願不要回饋金,換取一般民眾享有的居住自由與地方發展權利。

促進會理事黃金山也說,連古代的大禹治水都知道要疏導,台灣還在用圍堵的舊思維,「都市人要喝水,特定區居民也要生活!」既然已做好水質維護,就應適度放寬地方開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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