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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分類管理》合法電子牆數量 中市府:不知道

2013/10/06 06:00

〔記者俞泊霖、黃鐘山/台中報導〕今年颱風一個接一個,民眾防颱之餘,對於街頭廣告招牌的安全性也心生疑慮,尤其近年興起的大型LED電子牆看板,在都會區更是顯眼。市府坦言,因未分類管理,不知全市有幾處大型合法電子牆,但會透過巡查機制,比對稽查是否合法申請。

廣告招牌形式日益多元,從傳統招牌、跑馬燈乃至近年火熱的LED電子牆看板,尤其是大型電子牆燈光閃爍,結構安全性引發憂慮,跟大型廣告招牌一樣都要另外申請雜項執照。相較於台北市、高雄市等地能對電子牆有效掌握、輔導管理,台中市都發局廣告物管理科表示,因未分類管理,無法提供非法、合法電子牆數量。

都發局廣告物管理科科長戴進財說,轄管依建築法衍生的廣告物,經申請許可者都有編號,依「台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建築牆面電視牆縱長不得超出一百二十公分、突出牆面不得逾五十公分,否則要送審並申請雜項執照。

有業者透露,申請雜項執照,耗時花錢,包括申請審查費、建築師畫圖簽證等費用,少說五、六萬跑不掉,確實有顧客貪圖方便,直接請他們施工,但通常大型看板因為太顯眼,多會依法申請。

參考外縣市官方統計,大型電子牆合法率不高,戴進財坦言,以去年為例,所有合法申請許可的廣告招牌案僅約七百件,但到底全市有多少未申請許可的大型電子牆卻很難普查,只能持續由區公所人員巡查通報,再比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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