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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古蹟 花蓮福住橋半年遭撤銷

從福住橋往下游看第二福住橋,自由街從南京街到福建街的河段,因花蓮市公所將溝仔尾明渠化為親水公園的計畫,拆除溝上人家而重現天日,但縣府又計畫加蓋回去。(記者花孟璟攝)

從福住橋往下游看第二福住橋,自由街從南京街到福建街的河段,因花蓮市公所將溝仔尾明渠化為親水公園的計畫,拆除溝上人家而重現天日,但縣府又計畫加蓋回去。(記者花孟璟攝)

2013/07/09 08:00

一月指定為縣定古蹟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最短命古蹟!花蓮市自由街大排上,二座洗石子外觀的「福住橋、第二福住橋」,今年一月由縣府指定為縣定古蹟,不到半年卻被撤銷。

文化工作者發起搶救

有文化工作者替兩座「苦命古蹟」請命,還在Facebook成立社團「請大家一起搶救花蓮福住橋」!原來,縣府計畫將自由街大排水溝「加蓋」,從林森路一直到南濱路規劃為「香榭大道」,林森路至中正路為三十米大道、中正路至福建街為四十米,還申請花東發展條例基金二千萬元挹注。

成立社團的翁基峰批評,十幾年來溝仔尾要如何再生,沸沸揚揚許久,終於兩座古蹟被重視予以保留,惟古蹟指定才不到半年,縣府卻以行政程序不完備予以撤銷,簡直是文化倒退!

花蓮市自由街大排與南京街、成功街交叉的「福住橋、第二福住橋」,今年一月二日由花蓮縣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指定為縣定古蹟。指定理由認為它是花蓮市街規劃公共排水、城市建設的重要建物,具歷史及再利用價值,也保留了時代的建築風格;但縣府卻於上月四日公告撤銷縣定古蹟。

縣府稱指定程序瑕疵

花蓮縣文化局表示,撤銷古蹟主因是指定過程有瑕疵,原以為主管單位是公路局,但兩座橋卻是花蓮市公所的財產,等於是市公所在不知情狀況下,名下財產被指定古蹟,違反行政程序法,因此撤銷;預計七月十九日還會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重新討論福住橋案,市公所也將有代表列席。

重開文資審議委員會

花蓮市公所主任秘書陳志強說,縣府之前有通知自由街要加蓋,但「香榭大道」規劃成什麼樣子,市公所沒看到計畫書並不清楚,「溝上人家」四百萬元拆遷工程款,縣府已撥款,本月十五日要開施工說明會,市公所會尊重文資審議委員會的結論。

花蓮縣府建設處則表示,縣府的香榭大道計畫,還在「爭取」階段,東發基金的二千萬元也還沒核定,但縣府會堅持「該做的還是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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