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零損失」 嘉縣8濕地更有保障
2013/07/04 08:00
〔記者吳世聰/太保報導〕濕地保育法於上個月經立院三讀通過,嘉義縣有六處國家級及二處地方級重要濕地,總面積達一萬五千公頃,其中,朴子溪河口濕地有八千五百多公頃,是目前國內面積最大的濕地生態。濕地在立法之後更能「明智利用」達「零損失」目標,但濕地內的生產及營利行為要申請許可,繳交回饋金,用於濕地調查及保育等用途。
尊重現況使用 添設施須經許可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濕地被譽為「大地之腎」,有農漁生產、鳥類棲息、生物繁衍、水質淨化及觀光休閒等功能。目前鰲鼓濕地已經成立森林園區;布袋鹽田濕地納入雲嘉南濱海風景管理處範圍內,是全台第三大的黑面琵鷺棲地;至於朴子溪河口濕地較為「默默無聞」,環保局今年委由嘉義大學進行生態調查及環境評估,做為將來保育的參考。
環保局指出,濕地保育法立法宗旨是讓濕地「明智利用」達「零損失」的目標,尊重現有農漁鹽業等現況使用,但私有土地權利人若要增設簡易設施或者使用面積變更,都必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同時也禁止破壞水源、地形地貌改變及破壞生態等行為。
經營繳回饋金 用於調查及保育
同時重要濕地內生產、經營或旅遊營利者,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營收益須繳交一定比率的回饋,由主管機關成立濕地基金,做為濕地調查及保育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