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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掃街宣導交安》肇事者居住地放送 市警惹議

    嘉市警局交通宣導團,進行車隊放送宣導的作法引來惹議。(圖:市警局提供,記者丁偉杰翻攝)

    嘉市警局交通宣導團,進行車隊放送宣導的作法引來惹議。(圖:市警局提供,記者丁偉杰翻攝)

    2013/05/31 08:00

    議員批在家屬傷口上灑鹽 局長說有效 可修正不能停止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鑑於○日○時○分在嘉市○○路發生一起死亡交通事故,為確保市民行車安全,敬請確實遵守路權」,嘉市警局創新仿效選舉戰車掃街方式,沿街放送交安宣導,此舉卻引來非議,議員張秀華痛批猶如「在家屬傷口上灑鹽」,要求停止作為,警察局長薛清蓮則認為,宣導有成效,不會停止。雙方昨在議會引發一番唇槍舌戰。

    張秀華質詢時說,警方創新作為秀過頭,要求「交通宣導團」由分局長帶隊,並充當麥克風手,沿途放送宣導詞,交安宣導搞得像選舉造勢,警察局長若認為有成效,為何不自己率先來做?在場的市府備詢官員有人聽了,也忍不住掩嘴竊笑。

    張秀華更指,今年農曆小年夜當天,嘉市發生一起死亡車禍,警方出動交通宣導車隊在肇事路段附近沿途放送一個多小時,準備過年的民眾觀感不佳;且車禍肇事雙方的住家,宣導團也不放過,跨轄區前進民雄鄉,「撞死人非故意」,如此作法形同二次傷害,在家屬傷口上灑鹽,要求警局立即停止。

    「可修正,不能停止!」薛清蓮答詢時強調,去年十至十二月,嘉市死亡車禍發生七件七人,而今年一至四月發生三件三人,死亡車禍已經降低,顯見交安宣導見成效。對於議員的質詢,會要求內部修正宣導詞,交安宣導攸關民眾生命財產,不加諸壓力,同仁不會用心去做,因各有勤務職掌,不一定要他上陣宣導。

    警局交通隊表示,交通宣導團車隊由一台吉普車結合四、五台巡邏警車,前往車禍發生地及肇事雙方居住地宣導,若在他轄,則由派出所主管和交通組長會同當地警方,在村里辦公室對民眾廣播宣導,宣導內容只提及車禍發生的時間地點,並未洩露當事人個資,從今年初實施至今,已宣導過三次。

    賴姓民眾認為,遵守交通規則,「有守有保庇」,宣導具創意,建議若能取得車禍肇事雙方同意後再實施會更好;李姓婦人則認為,到肇事雙方居住地宣導的作法,非常不妥,「死者為大」,對家屬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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