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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廣告物違規…遮窗、鷹架優先拆

台北市違規廣告四處可見,也有不少申請雜項執照的廣告,廣告看板撤下了,卻徒留鷹架。(圖由市議員李傅忠武提供)

台北市違規廣告四處可見,也有不少申請雜項執照的廣告,廣告看板撤下了,卻徒留鷹架。(圖由市議員李傅忠武提供)

2013/04/20 08:00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北市有六十萬面招牌及豎立廣告物,卻只有三千面合法申請,眼睛所見廣告幾乎都違法,台北市建管處長張剛維昨天表示,下週將公布新版違規廣告物查處原則,危害公共安全的遮窗廣告、僅存鷹架的破舊廣告將首先拆除。

依據《台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住一及住二區不得設招牌廣告;最普遍的住三及商業區,招牌廣告不得設於建物第十二層樓以上、自地面起不得超過卅六公尺,廣告不能超過總牆面二分之一面積。至於屋頂豎立廣告,住宅區不得設置,緊鄰卅公尺路段的基地不在此限,但廣告自屋頂起算不得超過九公尺。

北市有九十九.五%廣告沒申請,張剛維說,目前已列出幾項廣告物優先處理原則,包括花博公園等特殊景觀重點區域、重要地段、信義計畫區等整體開發區域、妨害交通安全廣告、遮蔽大樓門窗逃生口廣告、大型違規廣告、申請雜項執照的鷹架式廣告,大樓所有權人具名檢舉的廣告等,都優先查處。

建管處公寓大廈管理科長梁志遠說,查處原則已交由市長郝龍斌簽准,預計下週發布,建管處會先給予廣告主限期廿天陳述意見,形同改善期,若沒改善,則依《建築法》第九十五條處四萬以上、廿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立即執行強拆。

不過,民進黨市議員梁文傑說,信義計畫區細部計畫對區域廣告看板嚴苛限制,且須經都市審議委員會審核,偏偏那裡「人潮多、商場多、商機多」,廣告需求量非常大,區內五百廿七件廣告僅四十七件領有執照,但沒有這些廣告,信義計畫區反而不美。

他建議讓區域廣告規定回歸一般法令,只要消防與安全無虞就發給執照。對此,都發局將納入往後修訂都市計畫的檢討意見。

而國民黨市議員李傅忠武不滿指出,《台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已要求廣告物申請人、設置人、使用人及所有權人,對廣告物負有維護管理之責;廣告物逾使用期限或停止使用時,應自行拆除。但市區巷弄有不少廣告看板已經撤除、損毀,卻徒留鷹架,形成景觀毒瘤。

藍營市議員王欣儀則痛批,某超大型知名品牌啤酒違規廣告豎立在忠孝東路上,遮蔽整棟百貨大樓十幾層建築,廠商違規搭建廣告帆布,封閉大樓避難逃生窗口,漠視數千民眾生命安全,若發生火災,逃生、救災不易,恐造成嚴重的人員死傷!

藍營市議員歐陽龍也說,有熱炒店遭匿名檢舉違規廣告即被拆,但這家店前後左右都違法,擺明是商業競爭,究竟執法公平性在哪?他話鋒一轉,立刻秀出十多張熱炒店違規廣告照片,要當場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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