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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拒修影音擴大機 消保官批卸責

2013/04/04 06:00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視聽音響林姓業者,為客戶組裝「家庭劇院」,SONY影音擴大機三度損壞;林指SONY不願負起修復責任,向縣府申請消費爭議調解,SONY卻拒絕出席;消保官周錫福批評不負責任,枉顧消費者權益。

林姓業者為客戶組裝家庭劇院,包括投影機布幕、影音擴大機、衛星電視等設備,價值約三十萬元;使用不到一年,影音擴大機故障,影像無法輸出,經送修後又可使用,由於在保固期不需支付維護費,過了不到一年,影音擴大機又故障,送修花兩千多元。

SONY稱設備不相容

去年七、八月,影音擴大機又故障,SONY先說:「沒有零件修」,後來又說:「擴大機沒有壞,是其他設備不相容造成問題,也有可能是線路裝錯,不是SONY的問題。」林姓業者氣得反駁,要是不相容,組裝的第一天就「不相容」,怎麼會看了兩年才「不相容」,他無法接受這種答覆。

林姓業者與SONY鬧得不愉快,找上消保官反映,昨召開消費爭議調解,SONY卻以電話通知「拒絕出席」,理由是產品沒有問題。消保官周錫福說,SONY拒絕出席,消費者只能循司法途徑救濟。

記者詢問SONY羅東的特約廠商,莊姓店長說,此案已交由總公司處理,目前由陳姓男子全權負責。經電話繫陳,陳卻說:「我不曉得,我不知道,你打錯電話。」隨即掛上電話無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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