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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代男友顧 下車10分鐘…狗秀逗

有女飼主的貴賓狗遭前男友虐待致死,憤而提告。(狗為同型犬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廖耀東攝)

有女飼主的貴賓狗遭前男友虐待致死,憤而提告。(狗為同型犬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廖耀東攝)

2013/03/27 08:00

狗狗受重創 1年後死亡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3歲王姓保險業務員載女友到逢甲夜市,女友下車購物,將暱稱「大熊」的貴賓狗留在車內,約10分鐘回來,小狗明顯受到重創、四肢僵硬、站立不穩,經送台南慈愛動物醫院及中興大學獸醫院做電腦斷層掃描,醫師研判腦部受重創,出現歪頭及流口水,延治約1年1個月,仍宣告死亡,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王男。

此案發生在100年7月30日晚間,王某載女友「小晴」(化名,高雄籍)到逢甲夜市,小晴下車購物,留下暱稱「大熊」的貴賓狗給男友照顧。

起訴書指出,小狗在車內不乖、亂叫,不聽從王某管教,王某盛怒之下,徒手虐狗,導致小狗腦部受重創,小腦有骨碎片壓迫,有歪頭、流口水等神經系統異常,長期治療不見改善,101年8月29日清晨5時許,急救無效不治。

醫藥費談不攏 男友被訴

此案不但讓男女朋友分手,由於長期醫治花費不少錢,因賠償問題,小晴申請區公所調解,但談判破裂,小晴要求王某簽下切決書,同意每次小狗就醫都要付醫藥費,王某不同意,也否認虐狗,後來更不予理會。小晴憤而投書市長信箱,由台中市政府移送法辦。

小狗受傷後1年以來,「大熊」斷斷續續出現四肢無力癱軟、流口水、歪頭、無意識抖動以及突然的全身痙攣,醫生說這是腦部受過傷的後遺症。

檢方表示,王某坦承在車上有管教小狗,用腳夾狗,否認故意傷害狗。根據小晴供詞,還有鄭姓獸醫師、中興大學獸醫院電腦掃描,王某所犯虐待動物致死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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