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年才回本》砸12億蓋棒球場 年收30萬
上個月中職古巴對抗賽在青埔球場舉辦開幕儀式,不過職棒今年至今只65場在這裡比賽,預估縣府還是只能拿到30萬權利金。(教育局提供)
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批縣府 沒能力經營徒浪費公帑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耗資十二億元興建的青埔國際球場,目前以OT方式委由Lamigo桃猿隊管理經營,但縣府去年僅有卅萬元收入,以此計算,得四千年才能回本,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邱素芬痛批,縣府好大喜功,沒能力經營管理,卻耗費鉅資蓋球場。
青埔國際球場是前縣長朱立倫時爭取中央擴大內需經費興建,斥資達十億元、總座位為一萬二千個,九十七年底施工,僅花一年就完工啟用,但球場設計時為了讓大門朝向馬路,採坐東南朝西北,出現西曬問題。縣府委外經營連續三次流標,直到去年一月由Lamigo桃猿隊認養。之後,縣府為了爭取國際賽事,又花了一億九千萬元增建外野看台,總計球場花費公帑近十二億元。
對邱素芬的批評,教育局回應,這座球場連同水電、人事費、維護費、清潔費,一年需近三千萬元,縣府根本無力負擔,所謂的卅萬元是權利金,縣府主要是收取球隊營收的一%,若金額不足卅萬元才以卅萬元計算。
教育局說,營收的計算方式,是以每場球賽門票收入的十五%,加上周邊場地的租金,青埔國際球場去年有六十三場職棒比賽,平均每場二千多人,營收只有一千一百多萬元,球隊因此只繳交卅萬元,今年的職棒賽至今也不過六十五場,預估還是只能拿到卅萬元。
對縣府面臨的窘境,邱素芬諷刺地說,青埔國際球場就算是塊空地,租給業者當停車場,收入也應該不止於此,當初興建球場根本就是「有人好大喜功」,徒然浪費公帑,這正是「錯誤的決策比貪污還可怕」的最佳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