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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商業區 要求容積率提高至560%

京華城要求容積率自392%提高為560%。(本報資料照)

京華城要求容積率自392%提高為560%。(本報資料照)

2012/09/11 06:00

學者痛批 市府濫權 有錢就可變更 不符公平正義

〔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的京華城,原為唐榮鐵工廠舊址,民國八十年間從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威京集團取得該土地後價值翻漲好幾倍,更是工廠變百貨首例,十五年來京華城百貨並未依當年都市計畫變更所期望帶動周邊商業活動,威京集團即再要求從商業區變更住宅使用蓋豪宅,繼媒體爆出郝市府竟同意其變更三成土地為住宅使用後,現在又要求將原商業區三九二%容積率,提高為五六○%。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痛批,市府濫用都市計畫法,有錢就可以變更,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全案八月底送研議 發展局長推說不清楚

對此,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丁育群表示,依照都市發展型態改變進行土地變更實屬正常,重點是要有配套措施,以前保護區也會變為住宅區。記者詢問,市府同意變更三成土地為住宅使用,現在是否又要同意提高其商業區容積率?丁育群推說,這個問題太單一,他無法回答,還推說「我是局長,不是每件案子都我決定,那要發展局同仁幹嘛」,隨即唬弄記者對案子不清楚要看過資料再回答,至昨天晚間為止,丁局長都未再回應。但事實是,該案從去年十月就開始討論,今年八月底都發局又將提高容積率案送進市都委會研議。

徐世榮表示,台北市政府一再濫用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濫用個案變更手段圖利財團是非常不對的,有錢就可以變,沒錢就不能變,非常不公平。財團要求提高容積率,政府就以回饋助其獲利,非常要不得。

市都委會委員邊泰明也在會議上表示,當年該地從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時,房地產飆漲、開發利益顯著,市府要求四十四%的回饋,但最後與業者多次協商降為三十%,在回饋讓步下,即在容積率上從嚴規定,其商三用地容積定為三九二%,計算出的價值已經超過原來工業區的價值,若再提高為五六○%,將與當時採變更前後價值計算不符。

邊泰明指出,台北市最近十年增加許多住宅樓地板面積,人口卻無增加,房地產多屬炒作,建商開發以豪宅居多,這樣的情形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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