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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警大弊案 白手套判10年6月

2012/05/02 06:0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前中央警察大學電算中心代主任郭振源利用招收二技學生收賄,以電腦竄改成績錄取行賄者弊案,其中警大學生黃明博擔任郭的下線,拿配額對外「招售」賺取差價案,官司纏訟十餘年,曾被法院判行賄無罪,經檢察官另案偵查以共同收賄罪嫌於98年起訴,桃園地院昨天將他判處10年6月徒刑。

警大電算中心弊案爆發於88年間,前電算中心代主任郭振源,於86年間起透過警大學生黃明博(41歲)與外甥王俊傑等人當白手套,郭表明報考二技部的現職警員考生每人只要收取80萬元就可保證錄取,放出「配額」給黃、王等人在外自行招攬考生,黃對外找到6人,「溢價」各收取135萬元,繳回80萬元給郭,其餘則為自己的佣金,賺取差價達300萬元。

這起轟動一時的警大弊案爆發後,桃園地檢署查出白手套將行賄考生的准考證號碼告知郭振源,郭在自己的辦公室電腦,將行賄對象及金錢收支情形登錄,利用電腦對閱卷結果作弊,竄改行賄考生的各科分數達到錄取標準,當年有40餘名考生送錢,郭因此牟利逾5000萬元,郭在7年前被依貪污罪判處15年徒刑定讞,作弊的考生除了都被退學,也吃上行賄官司。

然而黃明博當年轉手過6名考生的賄款,收受溢價佣金被檢方依行賄罪起訴,但一審法官認為並非行賄罪而判無罪,檢方一度依共同收賄罪併高院審理,但被高院退併,檢方因此於98年另依共同收受賄賂罪將他起訴,桃園地院審理後昨天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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