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7千萬搶案 主嫌偽證罪加一等
2012/02/09 06:00
〔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發生在99年的黃金盤商7736萬元搶案轟動一時,主嫌蔣春益為了幫參與犯案的王志成脫罪,庭訊時謊稱王嫌因故退出未參加行搶。此舉讓蔣嫌除了強盜罪外,台南地院昨天再依偽證罪判其10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文指出,蔣嫌在案發後遭警方逮捕時,曾承認王志成參與行搶,並詳細描述其犯案過程。豈料,後來在法院開庭時,蔣嫌疑似為了幫王嫌脫罪,竟改稱當時是「故意咬他的,因為想說事情是王志成爆料的,才會咬他」,否認王嫌涉案。
不過,經檢警和各級法院深入調查,加上其他共犯證詞,皆認定王嫌涉案,且已經台南高分院判處14年有期徒刑,顯見蔣嫌所言不實,已涉及偽證罪,蔣嫌因而再添一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