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疑警搞不清 兒童未繫安全帶被罰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製作的宣導布條,非常清楚註明「兒童自101年8月1日起開始取締」,卻有警員疑似搞錯而開罰。(記者洪定宏攝)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製作的宣導布條,非常清楚註明「兒童自101年8月1日起開始取締」,卻有警員疑似搞錯而開罰。(記者洪定宏攝)

2012/02/07 06:00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警方於本月1日開始取締汽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但只限成人,兒童是從8月1日才開始,目前為宣導期,卻有警員疑似搞不清狀況,竟然開出可能是全國第一張「後座兒童未繫安全帶」的罰單,高市警方坦承疏失,將主動撤銷罰單。

前鎮警分局︰會主動撤銷罰單

前鎮警分局交通組長郝益民表示,經調查,「是警員搞錯了」,除了對市民「深感抱歉」外,將對該名警員予以「劣蹟」處分,會主動撤銷罰單,並寄書函告知當事人。

投訴人強調,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製作、發送給警方宣導的布條,非常清楚註明「兒童自101年8月1日起開始取締」,為何警員會搞錯?市警局有必要再調查清楚。

鄭先生於本月3日下午4點多,開車行經前鎮區一心與復興路口,突遭復興路派出所王姓警員騎機車攔下,示意他靠邊停車。王員先指鄭先生車速太快,但鄭回說「只有40公里」,且心想警察無測速器,如何證明他車速太快。

王姓警員再指鄭先生搭載2名兒童卻沒有裝安全座椅,鄭回說:「小朋友都已6歲(實際為5歲多),應該不用了。」最後王員指兒童未繫安全帶,鄭質疑「現在不是宣導期嗎?」警員沒有正面回應,強調小朋友沒有繫安全帶很危險後,就開罰單。

隔天鄭的親友覺得警員的罰單開得很離譜,打電話到復興派出所詢問王員,再次強調兒童是8月1日才開罰,沒想到王員竟要對方提出證明,該親友質疑:「你是執法人員,難到執法前沒有經過勤前教育嗎?」憤而向本報投訴。

記者看到罰單時頓時一頭霧水,因為警員的筆跡「很特別」,投訴人與記者差點看不懂,一起研究到底寫了什麼?最後研判可能是「汽車駕駛人於行駛時(左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地方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