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中央停車場 同日兩種停車費
中央地下停車場調漲停車費率,駕駛人最不滿的是,調價當天上、下午停車竟然價格不一樣。(記者羅正明攝)
〔記者羅正明/中壢報導〕中壢市中央地下停車場十天前調漲停車費,有駕駛人投訴,當天上午停車每小時廿元,下午調到卅元,同一天竟然不同價。對此公所解釋,新業者承包,且法令也未規定調價必須從凌晨零時開始。
每小時調為30元
中央停車場原名公七停車場,民國八十三年由桃園縣政府興建,有六十八個平面停車位,五百廿六個機械停車位。多年下來設施老舊,四年前又發生車輛摔落意外,後來全改建成平面停車位,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重新啟用。
投訴駕駛表示,調價當天沒有公告,不少人都是停妥車輛後準備繳費離場,才驚覺漲價了,不僅每小時調漲到卅元,月租車位部分也從原來的兩千四百元,一口氣調高到三千六百元,調幅驚人。
月租金三千六百
對前述質疑,巿公所工務課長廖恒德解釋,中央停車場整修完工後,縣府交通局核定的停車費率就是每小時卅元、月租金三千六百元,兩者都是收費最高上限,只要不超過這個金額,得標業者可以自訂收費標準。
廖恒德說,原來的業者一直採用優惠價格收費,每小時廿元、月租兩千四百元。十天前新的業者決定恢復原價,兩者都沒有超過縣府上限,沒有違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