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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墊高成本屬報酬》太子、勤美董座涉掏空 判無罪

2011/12/02 06:00

〔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太子建設董事長莊南田、勤美公司董事長何明憲與律師涂錦樹被控涉嫌內線交易和掏空公司資產,雖經台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重刑,但台南地院昨天做出判決,認為涉案人士已說明資金流向和交易流程,墊高成本則屬牽線者涂錦樹等人報酬,最後均判無罪。

台南地檢署九十六年間接獲經濟犯罪情資,南檢前檢察長朱朝亮調任特偵組後也把該案帶到特偵組與南檢聯手偵辦,歷經兩年偵辦,大舉搜索勤美、太子等公司,震驚財經界。

據檢方調查,太子高層疑與外部人員勾結,以假土地交易虛構太子獲利數億元假象,並作不實財報訊息,由外部人員以內線交易手法,獲取不法利益。勤美高層則涉嫌勾結外部人員買入不良債權,進行虛偽交易,層層抬高不良債權的售價,再由勤美買回不良債權,讓高層與外部人員瓜分不法利益,掏空公司資產數億元。

太子與勤美另涉嫌勾結外人,利用兩公司合資成立的日華資產管理公司買進不良債權,以虛偽交易層層抬高不良債權售價,讓高層與外部人員瓜分不法利益,掏空太子、勤美兩公司共約廿三億餘元。買進的不良債權包括台中金典酒店、大廣三大樓等。

但法官審理時認為,何明憲、莊南田等人確實是因認定相關投資是低風險高報酬而同意投資,交易流程和資金流向已交代,檢方質疑交易價格被墊高,則是涂錦樹等人受領之報酬,也沒有證據顯示有不法利益輸送,故未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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