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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犬咬傷貴賓狗 女飼主難告傷害

2011/06/11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日前林姓女子帶飼養多年的貴賓狗外出遛狗,遇到鄰居王姓男子也帶著柴犬出門,兩狗相遇,竟相互攻擊,貴賓狗不敵柴犬,被咬出多處傷口,林女不滿向警方報案,但因「狗狗互咬」無法以傷害罪論辦,在員警折衝下,雙方同意透過調解達成和解。

警方表示,日前林姓女子在晚餐後,帶著飼養多年的貴賓狗到附近運動,正好遇到王某也帶著柴犬出門,兩隻狗狗先是湊在一起相互聞嗅,不料貴賓狗開始朝柴犬吠叫,柴犬不甘示弱齜牙咧嘴回應,兩犬互相攻擊,兩名飼主雖立即拉開愛犬,但貴賓狗因體型較小,慘遭柴犬咬傷。

林女立即將愛犬送到獸醫處治療,幸無大礙,不甘愛犬掛彩,前往派出所報案,打算控告柴犬「傷害」,或是違反「動物保護法」。

狗屬物品 控告難成立

雖然狗狗彼此攻擊事件時有所聞,但鬧上警局畢竟罕見,員警還特別翻閱法條,請教資深同仁後發現,由於我國法律將狗狗認定為「物品」,狗狗遭咬傷,充其量也只能以「毀損罪」提告,無法以「傷害罪」論處;且兩犬相爭,如非有主人指使,「物品」攻擊「物品」就無涉及「故意」,就算控告也無法成立,也不適用「動物保護法」。

員警折衝 兩造願調解

但林女強調,狗狗有如自己的親人,慘遭攻擊,一定要討回公道;雙方經員警多方折衝,才同意透過調解,解決一場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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