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抵債變強盜? 男女都送辦
2011/05/12 06:00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擁有碩士學歷的許姓男子借8000元給張姓女子,雙方約定每次性交易3000元、支付2500元,另500元當作抵債。但完事後,許男以討債為由,拿走張女的4600元及手機,被控涉嫌強盜,張女則因性交易,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
但許男否認強盜,辯稱是不小心推開張女;張女則強調與許男毫無財務糾紛,更沒有以性交易抵債,指控許男強行搶走手機與現金。
警方表示,49歲許男於2年前認識46歲張姓理容店小姐,雙方曾性交易2次。張女因住院及小孩學費,向許男借8000元,不料她拿到錢就失聯。今年5月初,張女主動建議以「性交易抵債」,完事後,許男認為口說無憑,要求張女擔保,張女辯稱沒有貴重物品,叫許男自行打開她的皮包查看。許男拿出現金4600元及手機,張女企圖搶回遭推倒,氣得報警。
警方在高市三民區逮捕許男,追回手機及4100元,依強盜罪嫌將他移送法辦,但也發現性交易案外案,另將張女依違反社維法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