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饋金無共識》火化場問題 縣市交火
〔記者吳世聰、丁偉杰/嘉義報導〕為了火化場回饋金問題,引爆嘉義縣、市政府隔空交火互槓,戰火愈演愈烈。
縣府昨天召開嘉義市火化場回饋金協調會,市府卻未派員參加,縣府表達嚴正抗議,限期一周內回應,否則要求遷移殯儀館及火化場,且課以空污等稅賦;市府也發表聲明回應,指政府應該依法行政,核發新火化場許可與回饋金不能混為一談,除向縣府提出嚴正抗議,也呼籲勿損害縣市民眾權益。
嘉義市殯儀館及火化場位於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境內,市府每年回饋地方五百萬元的建設經費,但鄰近的五村也要求回饋。三月間,水上鄉提出每年南鄉村七百萬元,其餘五村各三百萬元,計二千二百萬元的回饋方案,但市府以無盈餘為由,回復「歉難同意」。因回饋案無共識,縣府不同意核發新火化場的使用執照。
昨天上午,縣府召開回饋金協調會,邀請市府與地方人士溝通,但市府卻未派員出席,與會人士批市府「惡意缺席」,打電話催人也沒用。市府民政處官員回應說,目前是市議會開議期間,無法派員列席,且協調會是縣府內部協商會議,與市府無關。
與會的縣議員劉敬祥、林寶瓶及詹家甄等人說,市府連指派承辦人員聽取地方的意見都不願意,是看不起嘉義縣,很沒誠意,不排除發動抗議。
與會人土討論後決議,由主持的副縣長林美珠對市府提出嚴正抗議,九十九年度五百萬元的回饋金依規定使用,地方達成共識的回饋金分配及使用方式,待市府同意後,再協商具體細節。
縣府還要求市府在一周內,提出善意回應,否則將依民意要求,將市立殯儀館、火化場等殯葬設施遷移,且由環保局等單位研擬開罰及課徵稅賦,稅款專款專用,用來彌補附近縣民長期以來所受的傷害。
市府稍後也回應指出,有關九十九年度回饋金,市府已編列預算也完成預算保留程序,只要合於支用要點且依規定請款,市府一定付款,將此納為決議事項根本是混淆是非;嘉義市殯葬所火化場每年火化收入二千萬元,但火化支出即需一千九百五十萬元,加上每年編列五百萬元回饋金,入不敷出,縣府要求回饋金提高至二千二百萬元,並不合理。
市府表示, 殯葬所設在嘉義縣,此為七十一年縣市分治產物,非嘉義市所能決定,新火化場設在原火化場旁,以取代老舊的舊火化場並增加戴奧辛防治設備,改善整體環境,呼籲勿將單純的申請案件操作成政治事件,損害縣市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