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8 06:00
●5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視同汽車,在道路上蛇行,或以「翹孤輪」等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2輛以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在單車道與他車並行等爭道行駛,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提供:南投縣警局交通隊/整理:記者陳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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