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建照等半年 還錯誤百出
2011/01/20 06:00
〔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市張姓讀者向本報投訴說,他的建築執照遺失,去年八月就向市政府建管課申請補發,流程百般刁難,他東奔西跑好多單位,申請了快半年都沒有下文,他向監察院陳情,昨天才發下來,且錯誤百出,他質疑,市府整個螺絲鬆掉。市府工務處建管科長江良淵回應說,這可能是民眾書件沒有備齊,一直等到備齊書件、提出申請後,才依規定核發。
市府:書件不齊或通知沒收到
江良淵強調,一般申請補發使用執照,若相關證件、資料齊全,三到五個工作天就會核發,不會拖這麼久,而核發通知會以公文書寄達申請人填寫的地址,可能申請人沒收到,才會在昨天領到,若造成民眾誤會,會檢討改進。
張姓讀者拿著申請資料說,上面他的個人資料錯誤、建號錯誤,都有公務員修改蓋章的痕跡,而且昨天是一月十九日,補發資料上壓的日期卻是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他質疑,若是去年二十七日就核發,為何拖到昨天才通知?若是因為他向監察院陳情,這幾天才緊急製發,日期也不對。
張姓讀者說,去年八月他拿著房屋稅單、土地謄本等相關資料,申請補發使用執照,承辦人員說要登報作廢,他辦好後,市府又說要過去的執照影本,但遺失了如何有影本?他到稅務局,希望調出二十八年前的使照影本,又因銷毀無法提供,反覆奔波都被拒絕。
張姓讀者說,後來他詢問代書,其實只要房屋稅單、所有權人個人資料就可以辦好補發使用執照謄本,他才知道根本是被市府刻意刁難。有些縣市更是直接在網路上就可以填寫申請書,並詳細說明申辦流程與應帶資料,但新竹市這部分都沒有,實在不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