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加工廠委外弊端 監院糾正
2010/10/12 06:00 記者鄭旭凱/斗六報導縣府斥資1億4000多萬元興建於二崙鄉的雲林縣乳品加工廠,由於未完成廢水處理工程驗收即出租給業者,承租的業者出現巨額虧損,在工廠停止營運後,內部設備器材甚至被偷搬一空,成為「蚊子館」,遭到監察院糾正;縣府昨天表示,當年業務承辦人員都已被記過處分。
廢水處理未驗收
縣府10多年前興建的雲林縣乳品加工廠,當年連廢水處理工程都未驗收,即以年租金300多萬元、租期10年委外經營,2001年業者苦等不到廢水處理工程合法驗收,非法搶先營運,縣府一度行文各縣市機關,要求不要購買雲林乳品加工廠的乳品,由於縣府「自己打自己」,造成許多爭議。
工廠設備被搬光
承租業者付租金向縣府承租到一間無法營運的乳品加工廠,也曾經召開記者會指控縣府「詐欺」,最後縣府和業者兩敗俱傷,承租業者慘賠數千萬元,縣府則在日前遭到監察院糾正指出,雲林縣政府辦理雲林縣乳品加工廠,事前未審慎評估投資效益,又未完成廢水處理工程驗收,導致後續履約爭端不斷,有重大違失。
監察院指出,雲林縣政府倉卒辦理乳品加工廠委外經營,委託經營者以未符契約規定的公司本票充當履約保證金,導致縣府財產權益受損;而縣府農業處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疏於財產盤點,且未確實填報財產增減表,甚至工廠停止營運後,整廠設備機械遭搬空、廠房毀損棄置。
縣府表示已懲處
縣府昨天表示,雲林縣乳品加工廠委外營運案,確實是個相當失敗的案例,目前縣府仍和承租業者進行訴訟中,至於當年的業務承辦人員,都已被記過處分,縣府將全力做好善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