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草叢生 光正公園似墳場
2010/04/06 06:00
〔記者俞泊霖/大里報導〕大里市光正公園雜草逾半人高,民眾聯想到墓園,痛批「雜草比墓草還高,遠看簡直如墳場」。縣府表示,依法,公、私地若未妥善養護,都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將令限期改善,管理單位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聞訊也表示會加強整理。
光正公園位在光正國中正對面,屬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管轄,設有涼亭、遊憩空間,吸引學童、民眾晨昏玩耍、散步,但近日環境乏人管理,雜草逾1公尺高,加上造景山丘,民眾批評宛如「大墳」!
有家長指出,小朋友跑來跑去,擔心雜草堆裡藏著過敏原;工業區管理中心聞訊頗感訝異,表示環境清潔由委外廠商處理,可能是清潔人員不足,才造成清理死角,今日將前往查看,並指示加強清掃。
環保局則指出,依「台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規定,雜草高度逾60公分就可開罰,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罰則實施3年來,已累計10餘件開罰案例,全都是私人土地,但不論公、私地,若雜草過高,都需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