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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瓦斯離職員工夾報…》索退押表金和管補費 別忘了

2010/03/23 06:00

〔記者翁聿煌/北縣報導〕台北縣三重地區民眾最近從報紙夾報中接獲文宣,好意「提醒」使用新海瓦斯的用戶記得向公司索還「押表金」和「管補費」,有人擔心是詐騙集團的新花樣,結果真相大白,其實是被解僱的離職員工散發,提醒用戶爭取權益。

原新海瓦斯產業工會常務理事林子文4年前因為理念不同遭公司解僱,解僱案仍在法院訴訟,他在新海瓦斯工作29年,十分熟悉財務狀況及工作流程,日前自費印製數萬份文宣,打算在新海瓦斯營運區域三重、新莊、板橋分批散發。

提醒用戶 領取期限15年

他在「時機歹歹、快把錢要回來」文宣中提醒用戶注意「押表金」退了嗎?透露根據公司財務報表顯示,仍有4、5萬戶尚未申請每戶約2000元的「押表金」退款,總金額達一億餘元,另外還有「管補費」是否已退?如果是在2008年3月14日後至5月底前才裝好瓦斯管,就可向瓦斯公司申請8400元管線補助費退款。

他提醒,「押表金」和「管補費」領取期限15年,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同時呼籲民意代表出面為小老百姓爭取權益,應比照電信費「通話費可抵基本費」,讓「瓦斯費可抵基本費」。

新海瓦斯︰已通知領回

新海瓦斯副總經理游明俊不否認文宣的內容,他說,公司已依規定通知符合資格的用戶領回「押表金」,尚有部分用戶未領回,牽涉到許多房屋已經交易,原繳款人難覓,目前已開放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申請退款,符合「管補費」退錢資格者約千餘人,幾乎都發放完畢。

游明俊強調,「押表金」和「管補費」是全國瓦斯公司共同遭遇的狀況,非新海瓦斯獨有,收費標準應考量瓦斯公司還需負責管線和用氣的維護搶修成本,並非外界所想像的坐擁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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