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毒首謀 判處無期徒刑
2005/09/21 06:00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女子吳色霞、高雪芳為貪圖金錢,去年9月自泰國夾帶毒品走私返台,經海巡人員及警方循線查獲,起獲海洛因1730餘公克,高雄地院昨依運輸毒品罪判處主謀吳女無期徒刑,高女12年徒刑。
家住台北縣新店的吳色霞(42歲),因獲悉同住在新店的高雪芳(29歲)積欠地下錢莊18萬元債務,就以提供相對報酬,共謀走私海洛因毒品來台。
93年9月12日,吳、高2女從桃園中正機場搭機到澳門,再轉往泰國後,由吳女外出接洽毒品,再將6塊海洛因磚交付高女夾藏在其內衣褲、腹部等處返台。9月15日晚,當吳、高2女夾帶該毒品從桃園中正機場入境時被當場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