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寮污水廠成效不彰 市府遭監院糾正
2009/06/04 06:00
〔記者許紹軒、洪瑞琴/綜合報導〕監察院調查發現,台南市政府耗資三億七千萬餘元興建虎尾寮污水處理廠,事前未詳實評估民生污水量,導致營運效能低落,又刻意延緩該廠驗收及接管作業,昨天通過監委洪德旋提案,糾正台南市政府。
對於監察院糾正虎尾寮污水處理廠案,台南市政府說明表示,污水處理廠係89年間完成,而目前重劃區僅開發約10年,人口進住1萬多人,污水處理廠計畫人口約20年,加上大環境景氣不佳及少子化影響,人口進住及民生污水量自然無法達到事前規劃標準。
市府並表示,積極配合環保署政策,於93年間即利用該廠餘裕量截流三爺溪每日5000至8000餘噸污水進行淨化處理,以改善二仁溪水質,盡最大努力提高營運效能。
另重劃區原設計污水管線為陶管,歷經921等地震後陶管損壞,民生污水僅部份流入污水廠處理,今年市府已編列1200萬修復,將於98年底完成。
市府表示,興建完成之初期重劃區進住人口少,所產生民生污水量自然有限,除有替代水量,無法即行試車驗收,市府亦配合契約規定,以替代方案於民國91年間完成驗收。